|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要求) 标段 | 资质最低要求 | FLSJ-1 | 同时具备: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3)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交通工程专业)专业甲级资质; (4)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资质。 |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包括勘察资质证书、设计资质证书)的扫描件(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可不附)。 3、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且影响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资质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4、独立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上述资质要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承担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服务工作的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资质最低要求第(1)(2)(3)项资质要求;承担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服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需同时满足资质最低要求第(1)和(4)项资质要求。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 5、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6、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7、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要求)
标段 | 业绩最低要求 | FLSJ-1 | 同时具备: 1、近5年独立完成过1项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的勘察设计服务工作; 2、近5年独立完成过1项单个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0㎡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服务工作。 |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承担过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并在本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高速公路勘察设计业绩证明材料要求: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系统截屏资料(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 3、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证明材料要求: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图审证明材料(或设计服务完成证明材料)的扫描件,若业绩证明材料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工作内容、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发包人(或委托人)出具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4、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5、近5年,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高速公路勘察设计业绩以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以图审证明材料(或设计服务完成证明材料)时间为准。 6、单个业绩证明材料能同时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中的多项业绩指标,则该业绩可分别计算。 7、独立投标人需同时满足业绩最低要求第(1)和(2)项业绩要求。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各联合体各成员应按照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的任务提供相应的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担的业绩,仅认可其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的工作同类别的业绩。 8、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9、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承担过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10、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要求)
标段 | 信誉最低要求 | FLSJ-1 | 1、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 2、投标人未被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投标人没有被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4、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在交通运输部《2023年度公路设计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未被评定为D级,且在湖北省交通运输厅《2024年度湖北省公路建设市场设计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未被评定为D级;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法院判决为行贿罪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
注: 1、本表中“近三年”是指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一日,以有效的法律文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法律文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表”按给定的内容填报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3、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时且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要求)
标段 | 人员 | 数量 | 人员最低要求 | FLSJ-1 | 项目负责人 | 1 | 同时具备: 1、高级工程师; 2、近5年担任过1项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的勘察设计服务工作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 工程地质勘察分项负责人 | 1 | 同时具备: 1、高级工程师; 2、近5年担任过1项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的勘察设计服务工作的工程地质勘察分项负责人。 | 房屋建筑工程分项负责人 | 1 | 同时具备: 1、高级工程师; 2、近5年担任过1项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服务工作的项目负责人或房建分项负责人。 |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拟委任的工程地质勘察分项负责人资历表”、“拟委任的房屋建筑工程分项负责人资历表”,并在“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拟委任的工程地质勘察分项负责人资历表”、“拟委任的房屋建筑工程分项负责人资历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投标人应提供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书的扫描件,所有证件的扫描件均应清晰可辨,否则,将被认为证书无效。 3、项目负责人、工程地质勘察分项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要求:以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打印的网页截图(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 4、房屋建筑工程分项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应同时提供相关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图审证明材料(或设计服务完成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招标公告附录4要求的相关指标的,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将不予认可。 5、投标人还需提供上述主要人员2025年 月份以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6、近5年,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项目负责人、工程地质勘察分项负责人业绩以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房屋建筑工程分项负责人业绩以图审证明材料(或设计服务完成证明材料)时间为准。 7、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拟委任的工程地质勘察分项负责人资历表”、“拟委任的房屋建筑工程分项负责人资历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8、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9、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附录5 重大偏差一览表
第一信封重大偏差一览表 序号 | 评审标准 | 评审因素 |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 1 | 第一信封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 | 在评标过程中,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 | 2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封面的投标人名称、投标函中投标人名称、营业执照投标人名称、资质证书投标人名称须一致,不一致时需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 3 | 投标文件的签署 | 投标文件的签署不符合以下任一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封面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了单位电子印章; (2)投标函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了单位电子印章; (3)投标函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了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4)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协议书未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单位电子印章。 注: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使用联合体牵头人的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2、投标函附录可不签字盖章。 | 4 | 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商务文件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联合体协议书(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信誉情况承诺函)、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拟委任的工程地质勘察分项负责人资历表、拟委任的房屋建筑工程分项负责人资历表、技术建议书。 注:①招标文件要求相关表格附相应证明材料的,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属于重大偏差;②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 5 | 联合体投标 | 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联合体各方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实质性格式与内容不得改变,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名,且必须由承担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服务工作的单位和承担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服务工作的单位组成,承担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服务工作的成员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 6 | 投标报价 | 第一信封投标文件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 7 | 第一信封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未提供营业执照或提供的营业执照无效。 | 8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同时具备: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3)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交通工程专业)专业甲级资质; (4)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资质。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3、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包括勘察资质证书、设计资质证书)的扫描件(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可不附)。 4、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且影响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资质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5、独立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上述资质要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承担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服务工作的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资质最低要求第(1)(2)(3)项资质要求;承担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服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需同时满足资质最低要求第(1)和(4)项资质要求。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 | 9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同时具备: (1)近5年独立完成过1项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的勘察设计服务工作; (2)近5年独立完成过1项单个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0㎡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服务工作。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承担过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并在本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3、高速公路勘察设计业绩证明材料要求: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系统截屏资料(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 4、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证明材料要求: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图审证明材料(或设计服务完成证明材料)的扫描件,若业绩证明材料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工作内容、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发包人(或委托人)出具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5、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6、近5年,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高速公路勘察设计业绩以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以图审证明材料(或设计服务完成证明材料)时间为准。 7、单个业绩证明材料能同时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中的多项业绩指标,则该业绩可分别计算。 8、独立投标人需同时满足业绩最低要求第(1)和(2)项业绩要求。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各联合体各成员应按照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的任务提供相应的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担的业绩,仅认可其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的工作同类别的业绩。 | 10 | 信誉要求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 2、投标人未被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投标人没有被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4、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在交通运输部《2023年度公路设计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未被评定为D级,且在湖北省交通运输厅《2024年度湖北省公路建设市场设计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未被评定为D级;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法院判决为行贿罪的;(“近三年”是指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一日,以有效的法律文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法律文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表”按给定的内容填报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6、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时且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 11 | 主要人员要求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项目负责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高级工程师; (2)近5年担任过1项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的勘察设计服务工作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2、工程地质勘察分项负责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高级工程师; (2)近5年担任过1项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的勘察设计服务工作的工程地质勘察分项负责人。 3、房屋建筑工程分项负责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高级工程师; (2)近5年担任过1项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服务工作的项目负责人或房建分项负责人。 4、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拟委任的工程地质勘察分项负责人资历表”、“拟委任的房屋建筑工程分项负责人资历表”,并在“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拟委任的工程地质勘察分项负责人资历表”、“拟委任的房屋建筑工程分项负责人资历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5、投标人应提供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书的扫描件,所有证件的扫描件均应清晰可辨,否则,将被认为证书无效。 6、项目负责人、工程地质勘察分项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要求:以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打印的网页截图(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 7、房屋建筑工程分项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应同时提供相关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图审证明材料(或设计服务完成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招标公告附录4要求的相关指标的,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将不予认可。 8、投标人还需提供上述主要人员2025年 月份以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9、近5年,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项目负责人、工程地质勘察分项负责人业绩以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房屋建筑工程分项负责人业绩以图审证明材料(或设计服务完成证明材料)时间为准。 | 12 | 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一) |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6)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的。 | 13 | 第一信封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二)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 (1)在本次招标活动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2)在本次招标活动中,******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一致的。 | 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况的******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
第二信封重大偏差一览表 序号 | 评审标准 | 评审因素 |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 1 | 第二信封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投标文件(报价文件)封面的投标人名称、投标函中投标人、营业执照投标人名称、资质证书投标人名称须一致,不一致时需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 2 | 投标文件的签署 | 投标文件的签署不符合以下任一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a.投标文件(报价文件)封面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了单位电子印章; b.投标函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了单位电子印章; c.投标函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了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按要求加盖章。 | 3 | 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报价文件投标函、勘察设计费用清单。 | 4 | 第二信封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一份投标文件有多个报价,提交了选择性报价; (2)投标人提交了调价函; (3)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超过本标段(包)的最高投标限价或投标分项报价超过标段(包)的分项限价。 | 5 | 存在的其他情形(一) | 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总价; (2)投标报价中的报价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 | 6 | 存在的其他情形(二)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2******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如出现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一致,其投标均将被否决。 | 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况的******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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