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大楼周边停车场建设项目主材自采项目
询比采购公告
1. 采购项目简介
******财政局大楼周边停车场建设项目主材自采项目******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批准。建设资金来自项目资金,采购人为******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采购代理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询比采购活动。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供货期限(交货期)
自收到采购人供货通知之日起30日内(或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内)将货物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供货数量在供货通知中明确)。
2.2 标段划分及主要工作内容
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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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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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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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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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Z-C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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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大楼周边停车场建设项目主材自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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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工程量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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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质量要求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要求。
2.4 其他要求
供应商负责组织将采购设备运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供应商运输工具在进出采购人工地的过程中如供应商原因造成采购人及第三方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一般纳税人,且满足以下要求:
(1)资质要求
a、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b、具有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业绩要求
近5年内(2020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书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项类似供货业绩。(注:①供应商须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和发票或合同和发票复印件,否则不得分(如一份业绩有多张发票,可提供部分发票佐证业绩即可);②时间以中标(成交)通知书签发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信誉要求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响应资格;
b、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c、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d、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e、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f、供应商违反了《商务部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企业绿色采购指南(试行)>的通知》第二十条及该法规相关要求的。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竞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竞价,否则,相关竞价均无效。
4. 评审办法
本次采购评审办法采用“公开询比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5. 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供应商应先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免费注册,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发布的所有项目,平台咨询电话为:010-******。
5.2 供应商应于2025年12月16日至2025年12月19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下载电子采购文件,逾期不再接受。
5.3平台下载费400元,售后不退。请务必在标书售卖截止时间前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进入“我的购物车”界面,选择采购项目缴纳平台下载费,否则将无法获取电子版采购文件。下载者需要发票的,需通过平台填写“开票申请”;平台下载费发票由平台公司出具,联系平台公司领取。
5.4供应商针对注册、报名、CA证书办理、网上应答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咨询电话:010-******;平台将确保下载者的购买信息在开启前对平台公司有关工作人员保密;如下载者主动与平台公司工作人员联系咨询事宜,则视为下载者主动放弃信息保密的权利,平台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5.5供应商必须在制作电子响应文件之前完成CA证书的办理,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投标;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账户中“北京CA申请”-“CA申请帮助”-“CA办理指南”查看,也可拨打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统一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6.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启相关事宜
6.1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及开启时间均为2025年12月22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6.2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为“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站提供的中招联合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的加密版响应文件。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zfile格式)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
(******/)”上传递交。同时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按快递寄出时间计算)向采购代理机构邮寄1份已装订纸质版响应文件(上传系统版直接彩色打印,无需再盖章签字,应密封包装(需加贴封条或盖密封章)),必须顺丰寄付邮寄,不接受跑腿或现场送达,邮寄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国际金融大厦10楼,收件人:翟先生,收件人电话:******。
6.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启方式,远程开启大厅网址为******,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启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启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启活动并使用CA证书进行响应文件解密等。
6.4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向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10-******进行咨询。
6.5 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委员会仔细甄别,若响应文件存在同一IP或同一硬件特征码或同一上传硬件信息等情形则视为围串标情形,招标人将存在围串标情形的单位否决其投标。
关于围标、串标行为的认定与处理规定如下:
1.视为围串标。在开、评标过程中,经确认存在列下列围标、串标行为的,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将被作否决投标处理,并直接列入“蒙通养护”黑名单,为期两年。
2.************委员会审议,以最终裁定是否作否决投标处理。
3.视为串通投标的具体情形如下: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修改、加密或上传的;
(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文档记录的网卡(MAC)地址、中央处理器(CPU)序列号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包括电子资料、电子签章)相互混装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6.7投诉条款
(1)投标人对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等内容进行投诉的,应当在提起投诉前进行质疑,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方可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不得超出质疑内容的范围,投诉应采用书面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采购活动:一个自然年度内,一个投标人无效异议达到两次的,2年内禁止参加公司的采购活动;列入公司黑名单的单位,禁止参加公司的采购活动。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上发布:
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
8. 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有限责任公司合规审计部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丁香路6号
联 系 人:郝先生
电 话:******
9.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金川开发区旧110国道521处
联 系 人:杨女士
电 话:******
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国际金融大厦10楼
联 系 人:翟先生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