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安小区项目(龙创睦邻)2025-2026年度营销中心物业服务竞价采购
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和《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T/CFLP0016-2019)的有关规定,对哈尔滨龙一置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采购人”)乐安小区项目(龙创睦邻)2025-2026年度营销中心物业服务进行竞价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乐安小区项目(龙创睦邻)2025-2026年度营销中心物业服务;
1.2项目编号:CG-******-14803;
1.3标段情况:1个;
1.4采购内容:2025-2026年度营销中心物业服务(案场物业团队统筹管理、客户服务、秩序管理、保洁服务、夜间值岗等)。明细如下:
序号 | 服务内容 | 人员岗位 | 数量(人) | 人员要求 | 服务范围 |
1 | 案场物业团队统筹管理 | 项目经理 | 1 | 37周岁以下,男女不限。 | ******办公室、会议室、卫生间、员工活动区、公共展示区、公共走廊、室外停车场。 |
2 | 秩序管理 | 形象礼宾 | 2 | 男性,35周岁以下,身高1.78米以上。 |
3 | 客户服务 | 水吧客服 | 1 | 女性,30周岁以下,身高1.65米以上。 |
4 | 保洁服务 | 保洁 | 4 | 女性,55周岁以下。 |
5 | 夜间值岗 | 夜班保安 | 1 | 男性,55周岁以下,身高1.7米以上。 |
6 | 合计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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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服务期限:一年;
1.6付款方式:
合同期限内,甲方根据乙方工作成果进行验收并按《龙创睦邻项目【营销顾问公司月度考核】工作评定表》进行打分,验收合格并书面确认后乙方向甲方提供足额且符合税法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的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按月支付服务费。
2.采购方式:竞价采购(一次竞价);
3.采购预算:699600元(含税)。意向供应商所报价格为总预算不得超过采购预算限价;
4.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4.1须具备有效的基本账户;
4.2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4.3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和重大法律纠纷;
4.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4.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参加本项目,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4.6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加本项目;
4.7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4.8意向供应商风险等级为低,以天眼查(******/)查询结果为准,如风险等级不为低,不得参加本项目;
4.9公司具备物业管理;单位后勤管理服务;园区管理服务;停车场服务;城市绿化管理;专业保洁、清晰、消毒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礼仪服务;物业服务评估;餐饮服务等。
4.10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5.意向供应商报名
5.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年10月29日10时00分至2025年11月1日10时00分******集团智慧采购平台”(******)本次竞价采购公告中进行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如本次招标需要缴纳交易保证金的,在报名审核通过后需要报名供应商再次提交已缴纳交易保证金的凭证,再次审核通过之后为报名成功。
意向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公章):
5.1.1营业执照;
5.1.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5.1.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果是委托人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
5.1.4企业基本情况表;
5.1.5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截图,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5.1.6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查询截图,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5.1.7意向供应商风险等级查询截图,以天眼查(******/)查询结果为准;
5.1.8近两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和重大法律纠纷的记录(承诺书形式,格式自拟);
5.1.9服务面积累计超10万平方米,并提供相应合作盖章版合同复印件;
5.1.10关联关系承诺书;(见附件1)
5.2报名时需将以上5.1中要求的各项材料压缩在一个压缩包内(压缩包名称为:企业名称)并上传且需将纸质版文件邮寄至采购单位;
5.3本项目统一时间审核意向供应商报名材料;
5.4采购文件费及交易保证金缴纳事宜:
(1)采购文件不收费。
(2)交易保证金的金额以及形式:汇款,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3000元(具体详见竞价文件)
(3)******有限责任公司的账户,且投标保证金的付款单位与投标单位的名称必须一致;
专用账户信息如下:
******有限责任公司
开******有限公司哈尔滨动力支行
账 号:2305 0186 5751 0000 0224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日10:00时前
(4)注意事项:
1、******有限责任公司账户收到此款项的时间为准。
2、******银行投标保证金是否存在退汇的情况。
3、银行汇款时须在附言中详细注明所投项目的项目编号及用途,未注明附言或附言错误导致投标保证金无法确认,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人不负担由此引起的责任。
4、投标保证金应在规定的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放弃投标(投标文件中请附一份保证金汇款底单复印件)。
(5)关于保证金的退回: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合同签订后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最晚将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全部投标保证金。
6.竞价安排
6.1竞价方式:网上一次报价。
6.2竞价时间:2025年11月3日10时00分至2025年11月3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集团智慧采购平台网站(******)进行注册、报名;
6.3.1报价提交:意向供应商应在竞价开始至截止时间内在智慧采购平台报价。
6.3.2参与报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本竞价采购公告及附件的全部内容,成交供应商所供货物必须实质性满足竞价采购公告的全部需求。
7.关于睿采网平台中标服务费的收取
7.1本次采购收取中标服务费,中标供应商需在收到采购人通知中标后,在合同签订前将中标服务费电汇至平台账户;
******有限公司
******银行哈尔滨开发区支行
银行账号:************
注:A.对公账号汇款需备注:招采编号(示例:CG- )。
B.非公对公汇款需备注:企业名称+招采编号(示例:中标单位全称CG- )。
C.汇款完成后,将汇款凭证截图,发送到邮箱******。
7.2发票申领
详见******集团智慧采购平台(******/)首页 > 通知公告> 正文《睿采网供应商开具中标服务费电子发票》”的文件通知。
7.3收费标准
单笔采购中标额 | 中标服务费收取标准 |
50万元以下 | 按200元/次收取 |
50万元(含)至100万元 | 按500元/次收取 |
100万元(含)至500万元 | 按2000元/次收取 |
500万元(含)以上 | 按本次中标金额的0.1%收取 |
7.4缴纳方式:中标供应商需在?收到采购人通知中标后,在合同签订前将中标服务费电汇至平台;
7.5补充说明
(一)若中标供应商未能依照规定及时缴纳中标服务费,平台将保留拒绝发布相关招采项目中标结果公告的权利。
(二)若中标供应商拒绝缴纳中标服务费,并与采购人私下直接签订采购合同,平台将保留拒绝承认其相关采购活动的合规性与有效性的权利,同时保留拒绝提供相关信息系统服务及查验查证服务的权利。
8.发布公告的媒介
******集团智慧采购平台(******)上发布。
9.确定成交供应商标准
9.1采购人按照满足采购需求“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报价时间截止后,网上竞价系统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列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名单;报价相同时,按报价时间先后顺序排序。如只有一家意向供应商参与报价且其报价没有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即可将其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成交结果将在竞价采购公告发布的同一网站进行公示,请意向供应商自行查询。
9.2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结合要求终止项目或确定报价次低的供******集团智慧采购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注:报名成功的意向供应商需满足两家及以上方能开标,若到报名截止时间前,报名成功的意向供应商不足两家,按流标处理。
10.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竞价采购公告、竞价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提供货物及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竞价采购公告、竞价采购文件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视为无效竞价,同时******集团智慧采购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11.联系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王舒丹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平路与哈平四道街交汇处
联系电话:0451-******
******有限责任公司内部监督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平路与哈平四道街交汇处
联系人:时晓晖
联系电话:******
附件1:
关联关系承诺书
致:(采购人名称)
我公司 【公司全称】 (以下简称“我方”)已详细阅读了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的采购文件,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
现就我方与本次采购各方之间的关联关系,郑重承诺如下:
一、我方与招标人 【采购人名称】 不存在任何行政或经济利益上的隶属关系,我方单位负责人与招标人单位负责人不是同一人,也不存在控股、参股等关联关系。我方保证采购活动的公正性不受任何影响。
二、我方与本次采购中其他所有投标人之间不存在以下关系: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存在直接/间接控股、管理关系;
3、相互参股或投资;
4、主要管理人员(包括监事、技术、财务等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系亲属关系。
三、我方保证本次投标行为是我方的真实意愿,不存在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或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行为;我方未以他人名义投标,也未允许他人以我方名义投标。
四、我方承诺所提交的所有资料和信息均真实、合法、有效,绝无任何虚假。我方清楚如违反上述承诺,我方投标将被视为无效,即使中标也将被取消资格。我方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并自愿接受相关主管部门的处罚。
五、投标文件/响应文件递交之日后,若本公司一旦可能发生上述关联情形时,本公司将事先以书面形式告知贵公司,并接受贵公司可能实施的就关联关系做出的评估,并承诺按照贵公司评估结果及相应要求执行。
承诺人(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名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