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湾大道接滨海一路污水主干管工程(施工)招标文件预公示
1.招标条件
******改革局以甬前发改投〔2025〕7 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 2407-330252-04-0************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工程概算总投资约894.68万元,其中工程费约为785.83万元。建设规模:本工程程新建一根DN500HDPE污水管(其中滨海一路的过路管采用 DN600HDPE污水管),长度约820米,将奥特莱斯污水泵站的污水自北向南接入滨海一路现状污水主管中。新建管道为市政污水管,管道结构设计合理使用年限50年,构筑物安全等级二级。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前湾新区辖域内,北起博庆路,南至滨海一路,沿现状杭州湾大道(博庆路-滨海一路)东侧绿化带内布置。2.2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管道工程及保修期服务(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招标控制价******元。2.3 施工总工期:6个月。2.4 质量要求: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安全要求:合格。2.5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否2.6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否,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杭州湾大道接滨海一路污水主干管工程(施工)(一)投标人: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二)拟派项目负责人:3.2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3.3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三)其他:?3.4 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 1 人,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招标人:******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前湾新区
联系人:洪工
联系电话:0574-******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金隅大成时代5号楼4楼
联系人:龚锦钏、王亦武
招标文件预公示(签章).pdf
杭州湾大道接滨海一路污水主干管工程(施工)(杭州湾大道接滨海一路污水主干管工程(施工))工程施工招标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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